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更新: 2019-08-23瀏覽:667次

本文簡介: 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招聘職位及人數(shù)】

審判、執(zhí)行輔助文員6名;

黨建文員1名。

【招聘對象及條件】

1、審判、執(zhí)行輔助文員資格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自愿從事審判、執(zhí)行輔助文員工作,自覺學習司法規(guī)范和禮儀,服從安排,愛崗敬業(yè);

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無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嚴守審判紀律;

男女不限,需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9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特別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和學歷限制;

掌握速錄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

2、黨建文員資格條件

中共黨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自愿從事黨建文員工作,自覺學習司法規(guī)范和禮儀,服從安排,愛崗敬業(yè);

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無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嚴守審判紀律;

男女不限,需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有黨建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特別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并不予錄用;已經錄用的,一經發(fā)現(xiàn),解除勞動合同: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行政、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參加非法活動組織的;

6、其他原因不宜錄用的。

【報名手續(xù)】

報名方式:應聘者需提供學歷證書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彩照2張,有關獲獎證書和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聘用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名時間: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30日。

報名地點: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綜合科(玉林市人民東路409號11樓),聯(lián)系電話:0775-2659935。

【資格審查】

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對考生的上述材料復印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關資料應當準確無誤、真實有效,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的,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報名資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考試】

簡歷審核通過后,將統(tǒng)一組織考生進行打字等技能測試,綜合考慮考生的技能測試情況及個人基本情況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結束后,綜合考慮考生技能測試、面試表現(xiàn)等情況,確定擬錄用人選。技能測試和面試時間待另行確定。

【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聘用】

經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上崗試用,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辦理聘用手續(xù)(采取勞務派遣形式),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資待遇參照本單位聘用制同類人員進行發(fā)放。合同期滿后根據(jù)需要和個人表現(xiàn),考核合格的,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續(xù)聘。聘用期間,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五險”按玉林市統(tǒng)一的繳費基數(shù)繳納。

【辦理手續(xù)】

組織人選與廣西嘉路人力資源顧問有限責任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

辦理地址: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綜合科(玉林市人民東路409號11樓)

郵編:537000

咨詢電話:0775-2659935

傳真:0775-2659951

本文關鍵: 事業(yè)單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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