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著公平、公開、公正和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天等縣水利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具體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一)招聘崗位:工程技術人員、辦公室綜合崗位;
(二)招聘人數(shù):3人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報名人員必須具有如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服從安排,愛崗敬業(yè);
3.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yè)(水利工程、工程造價、計算機應用技術、漢語言文學、文秘等專業(yè)),年齡38周歲以下,男女不限;
4.具有一定的寫作基礎,熟悉辦公室應用軟件,具備較強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人員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9日。
(二)報名方式:在招聘簡章自行下載《天等縣水利局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后將電子版發(fā)送至b3521137@126.com,聯(lián)系電話:3521137。
(三)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交電子版后請于10月29日前將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交到天等縣水利局(地址:天等縣天等鎮(zhèn)天寶北路412號)二樓辦公室提供給相關人員審查,5日內告知報名者資格審查結果。
(四)面試:由天等縣水利局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對面試合格人員進行體檢(費用自行承擔),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天等縣水利局辦公樓門口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七)聘用
1.經(jīng)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天等縣水利局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采取一年一簽的方式。勞動合同一式肆份,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各執(zhí)一份,一份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份送縣財政局備案。
2.聘用期間,聘用人員出差費用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實報實銷。
3.聘用期間,單位不安排食宿,需自理。
四、待遇和社會保障
(一)工資待遇:每人每月2400元(含個人應承擔的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等保險費用)。
(二)社會保障:受聘人員的社會保險費(每人每月單位應繳納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費)由縣財政負擔;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每人每月應繳納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三項社會保險費)由單位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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