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qū)開發(fā)投資,實業(yè)投資,農業(yè)項目開發(fā)、管理、服務,口岸的建設、經營與管理;旅游資源開發(fā)、經營管理,旅游營銷策劃,承擔城市基礎設施、基礎產業(yè)、能源、交通的運營、管理,道路貨物運輸(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的為準),貨物運輸代理,裝卸搬運服務,倉儲服務(除危險化學品);農副食品加工(達到生產條件后方可正式開展經營活動);貿易代理,貨物或技術進出口(國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審批的貨物和技術除外);物聯網絡技術開發(fā);農林牧漁技術推廣與服務,新能源技術研究、技術咨詢服務;藝術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銷售、鑒定服務、評估服務;汽車制造,汽車及零配件、二手車銷售、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