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jù)《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浦北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稱輔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輔警41 人,其中女性1人。
二、工作崗位安排
六硍派出所2人 |
泉水派出所2人 |
石沖派出所1人 |
安石派出所2人(其中女性1人) |
白石水派出所1人 |
三合派出所2人; |
龍門派出所2人 |
小江派出所1人 |
江城派出所4人 |
寨圩派出所2人 |
樂民派出所2人 |
官垌派出所2人 |
張黃派出所1人 |
大成派出所1人 |
平睦派出所2人 |
拘留所2人 |
戒毒所3人 |
看守所5人 |
巡防大隊2人 |
禁毒大隊2人 |
三、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文職輔警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至2001年9月期間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裸眼視力均在0.6(標準對數(shù)視力4.8)以上或矯正視力均在0.8(標準對數(shù)視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五)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涉嫌犯罪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三)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四)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五)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六)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七)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9年9月16日至9月3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報名地點:浦北縣公安局政工室4樓402室(浦北縣江城街道城南路125號);
(三)報名所需材料:應聘人員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藍底彩色照2張,退役士官士兵還需持《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材料實行現(xiàn)場審核。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并作為不誠信依據(jù)記錄在案。
五、考試
(一)筆試。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文化基礎知識、法律基本常識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等,滿分100分。
加分條件:應聘人員為公安烈士的子女、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全日制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加10分,直接計入筆試成績。符合加分條件的,須在報名資格審查時一并提交加分證明材料,材料不齊全或不準確的,不予加分。
(二)體能測評。筆試結束后,劃定合格線,從達到合格線及以上人員中,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名單。其中,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達到1:2及以上的,依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低于1:2的,按達到合格線及以上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體能測評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相關標準進行,具體如下:
1、男子組
項 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組
項 目 |
標 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體能測評中,縱跳摸高的測試次數(shù)不超過3次,其他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應聘勤務崗位的人員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的方為合格。
(三)面試。體能測評合格的,取得面試資格。面試滿分100分。
(四)考試通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浦北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浦北縣公安局”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參加以上考試或測評時,必須攜帶居民身份證。
(五)考試綜合成績折算方法。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面試結束后,依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安排在浦北縣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同時,對每一名應聘者進行毒品尿液檢測。具體時間和地點請及時查詢浦北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浦北縣公安局”相關信息。
(二)考察。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內(nèi)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情況。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額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如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jīng)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
八、簽訂勞動合同
公示結束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同意聘用并依法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擬聘用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有勞動人事關系的,應在簽訂勞動合同前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
九、薪酬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工傷、生育、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月工資不低于1900元。
十、注意事項
(一)信息咨詢。報考人員可登陸浦北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浦北縣公安局”報考相關信息。咨詢電話:0777-8312365。
(二)保持通訊暢通。報考人員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并可以隨時通過浦北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浦北縣公安局”查詢考試、體能測評等環(huán)節(jié)的時間地點通知信息。如通訊方式變更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凡因個人原因,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浦北縣公安局
2019年9 月19日